周 英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在人们的生活中凸显出来,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发展中国家也要承担减排义务。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现已成为许多国家通过市场手段配置、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运用排污权交易来治理环境的实践比较丰富,而我国对排污权的认识以及运用尚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可追溯到对于外部性问题的研究,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一书中明确提出污染的外部性问题,认为负外部性不能由市场调节自行消除,只有依靠国家或政府采取税收或补贴等形式,才能将污染成本内化为企业的生产成本。此种形式的税在实践中被称为庇古税。庇古税自实施以来,虽然在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和鼓励治污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其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事实说明仅凭政府的行政手段难以有效地治理污染,必须寻求新的突破。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了与庇古完全不同的政策思路,认为环境的财产权或使用权的不明晰是导致政策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只要适当地确定环境资源的财产权或使用权,就会消除外部不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