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后骨折

2014-04-21 07:15:48于清波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19期

□于清波

50岁后骨折

Bone Fracture after 50 Years Old

□于清波

不算工伤

对何丽珍这种一辈子生活在小县城的50岁女人来说,人生和事业基本不会有大的波澜,然而去年下半年短短几个月,何丽珍一再摊上“大事儿”。

最想不到的是临近中午的那次摔跤。上午有事耽搁了一会儿,着急把落下的活儿赶上,眼看午饭时间到,工友喊她吃饭,何丽珍心急,嘴里应着,手里拾掇家什,脚下就拌了蒜,一个趔趄,手臂正打在一旁的铁架子上,钻心地疼——胳膊断了。

众人七手八脚把何丽珍送到医院,骨折。除了老总,公司有几个领导都来医院看望,直把别的工友看得起疑:何丽珍就是个不起眼的女工,公司领导为啥这么重视?公司的答复很正面:我们要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医疗待遇,我们还要积极为何丽珍申请落实工伤待遇。

何丽珍的工伤认定几乎是显而易见,公司一直为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于是正式向人社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但出乎意料,人社局的结论是“不予认定”。理由呢?“何丽珍受伤时已经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已终止。”

何丽珍觉得自己给公司添了麻烦,“不行就算了,骨折也不是啥大事儿,我这么大岁数了,是不是工伤无所谓。”公司不这么看,“退休了也是我们的正式员工!凭什么不认定?”

何丽珍退休了?那为什么劳动合同还一签3年呢?工伤保险的钱都交了,难道就因为过了50岁就不认?

继续收保费

何丽珍去年与这家食品公司签约,但其实她是这里的老员工。……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