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知天
中国城市化的速度在改革开放以后明显加快,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更加快速。
中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居高不下的房价。同为东亚国家,同为地少人多的国家,同为城市化速度极快的國家,日韩两国的城市化进程值得中国借鉴。
日韩在城市化进程中政策一直向新移民的首套普通安居住房倾斜,严格限制非自住房和高档大型住宅的开发,在保障房和商品房供给方面全力保障小户型自住房的发展。它们都把稀缺的城市住房资源优先满足新移民的基本生存需要,这种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日韩在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城市居住公平的具体手段有两个。
第一,用税收手段打击住房炒作、食利行为。在住宅的流转、保有、继承等环节上建立完整的税收调节机制,全面保护自住需要,挤压投资需求。
日韩在房屋流转环节,重所得税,轻交易税。1950年,日本将土地、房屋收益纳入个人所得税体系,当年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比例是50%,后又两次上调,1969年调整到75%。1975年至1980年间,两次针对房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调整税制。1975年规定,长期保有的住宅如果出售获利2000万日元(时约10万美元)以下,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超过这个数目就要按照75%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年重新定义了长期保有的时间(从5年延长到10年)。
韩国对于住宅获利收益采取累进税率。1970年至1980年高速城市化时期,韩国规定,房屋转让收益在3000万韩元以下(相当于今约人民币18万元),基本税率为40%,加上防卫税和住民税附加,实际税率为47%~51%,3000万韩元以上,最高税率则为60%,加上附加税后为70.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