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兴乔
“教育装备”一词的广泛使用相对于“教育技术”“教育技术装备”等词汇来说时间上要晚得多,政府部门(教育部)正式使用“教育装备”一词的文件出现在2013年2月7日,文件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通知》。此前出现在正式文件上的称呼为“教育技术装备”或“技术装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使用“教育装备”来命名比这个要早一些,2011年6月9日,原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正式更名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但是在更名的过程中,关于使用“教育装备”还是“教育技术装备”经历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相对于“教育装备”一词,“教育技术装备”就显得比较含混,对它存在两种理解:第一,可理解为“教育之技术装备”,即教育的技术装备;第二,可理解为“教育技术之装备”,即教育技术的装备。
首先对“技术装备”进行分析,其中对于“技术”的理解非常关键。德国技术哲学家弗里德里希·拉普(Friedrich Rapp)在他的著作《技术哲学导论》中对技术一词做了明确的解释:“如果注意的不是活动过程而是从事这些活动的物质基础,那么可以把技术看作有目的引起的自然过程的结果。因为在人类未触及到的自然界中不会出现这样的技术对象和技术过程,所以说它们是人造的。……希腊词techne反映了这种两重性,它既指人造物品、精巧的器具,又指人的创造天才和技能。”[1]于是可以看出,人造物品或称为人工物就是技术物,就是含有技术成分的物品或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