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

2014-05-14 02:40辛松和郭惠杰赵明元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归化运动员体育

辛松和,郭惠杰,赵明元

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

辛松和1,郭惠杰2,赵明元2

在竞技体育全球化的今天,运动员归化现象已成为一种常态。改革开放后,中国竞技体育逐步走向世界,必然要面对运动员的归化与被归化问题。为探讨这一问题,在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考察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源起、演变过程及现状特点,分析这一现象对中国竞技体育产生的影响,以及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主要原因,同时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应对策略。研究结果表明:中国运动员被归化是竞技体育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目前这一现象多集中在传统优势项目,但潜优势项目也开始出现被归化的现象;国人对运动员被归化的看法不一,但总体上朝认同的方向发展;应当辩证地看待运动员被归化的现象,它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既产生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负面的影响。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原因主要包括国外广阔运动员归化市场的吸引、国内运动员激烈的竞争环境、运动员自身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经济收益等。面对日益增多的被归化现象,应当理性对待,使之有利于中国和全球竞技体育的发展,为此需要完善制度规范并实现依法归化,同时应当改善国内环境和条件,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中国运动员;被归化;正负面影响

当代体育运动的发展历程实际上就是一种全球化的过程,而运动员归化正是体育全球化派生出来的产物。归化运动员参加奥运会等国际大型赛事已经屡见不鲜,如田径项目,1998至2007年间,就有250多个归化运动员得到国际田联的承认[1];足球项目也不例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队归化了拉莫斯、桑托斯、哈夫纳等球员,这些球员均来自巴西和荷兰等足球强国,葡萄牙队也有列德松、佩佩和德科等多名来自巴西的归化球员。实际上,在各大洲的不同国家,包括田径、球类、举重等很多比赛项目都已经出现归化与被归化的运动员。中国运动员被归化也已经由来已久,19年前何智丽被日本归化后,相继出现一些乒乓球、羽毛球、体操、举重等优势项目运动员被其他国家归化。随着前国家青年女篮球员李明阳加入日本国籍,经过媒体报道后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引发新一波关于运动员归化的讨论和反思。运动员被归化事件为何不断发生?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如何应对运动员被归化?一系列问题需要学界进行研究和探讨,但目前国内对运动员被归化现象的研究较为鲜见,与之相关的有关竞技体育人才外流的研究较多。如黄璐等[2-3]通过分析中国体育“海外兵团”的共性特征以及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提出应理性看待“海外兵团”现象,并就改善长期以来人们对待“海外兵团”的现实态度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对中国体育“海外兵团”开发的战略意义进行了探讨。武晓敏等[4]从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层面对“海外兵团”现象进行了归因,认为海外兵团现象不会消失,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海外兵团”现象会越来越普遍。以上文献都是从“海外兵团”的视角对中国竞技体育人才外流进行探讨,但专门针对中国被归化运动员这一特殊群体人才外流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却很少涉足。基于此,很有必要对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为应对不断发展的运动员归化现象提供参考。

1 解读归化和运动员归化

1.1 归化释义

按《辞海》[5]的解释,归化有2种含义:一是归服于教化;二是“入籍”的旧称。本文所要探讨的归化主要指“入籍”这层含义。从法律上讲,归化指某人在出生国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一般是居住在国外的人,依据所居国的法律规定取得新国籍。

1.2 运动员归化

根据上面对“归化”的解释,可以把运动员归化简单理解为甲国运动员入乙国国籍,但这种理解忽略了一个运动员国籍的问题,运动员国籍指拥有某国国籍并代表该国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资格[6]。一个具有甲国单一国籍代表甲国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运动员,如果把国籍变更到乙国并取得代表乙国参赛的资格,这时他就成为乙国归化运动员。由此可见,一个运动员转换或变更国籍到某国后,并获得该国的运动员国籍即成为该国的归化运动员。一个运动员被别国归化出去称为被归化运动员,从别国归化过来的运动员称为归化运动员。中国是实行单一国籍的国家,运动员要成为被归化运动员,首先必须进行国籍变更,然后按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章程的规定取得某国参加国际体育赛事资格后,才能成为该国的归化运动员。

2 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现状分析

2.1 被归化现象的形成

根据现有资料考察,中国运动员被归化源于20世纪60年代国家的援外工作,国家体委于1965年成立援外办公室,并在次年开始公派援外教练,在1966至1978年期间,乒乓球教练员援外人数约达122人次[7]。随着前国手刁文元和前世界冠军梁戈亮先后被国家体委公派到意大利和德国执教后,跟随着到海外谋生的乒乓球运动员也开始不断增多,逐渐形成“兵团”规模,拉开了中国“海外兵团”的序幕。据不完全统计,在1979至1995年期间,国家公派援外教练约336人次[7];自费去海外打球的具体人数虽难以考证,但有资料认为,长期居住海外打球的优秀运动员约达220余人[8]。从1996年开始,国家取消了援外工作,自费去海外发展成为主流,使得除乒乓球以外其他项目的运动员也越来越多地选择去国外发展。随着国际间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的进一步发展,某些国际比赛项目成了同一国家运动员的同场竞技,使得国际体育相关组织先后出台了限制运动员参赛资格的不同法案,如2008年国际乒联通过的“海外兵团限制案”。提案规定:18~21岁的选手需要在其他协会注册满7年,15~18岁选手需注册满5年,15岁以下选手注册需满3年,才可代表其他协会参加世锦赛和世界杯赛[9]。这些不同限制法案的出台,使去海外发展的中国运动员在代表别国参赛前就面临着解决公民权的问题——国籍变更,如原中国著名体操鞍马运动员李东华,就是因为公民权问题而失去1989至1994年在其竞技状态最佳时参加国际大赛的机会。这些运动员只要变更国籍并取得符合相关国际体育组织规定的参赛资格,就可成为被归化运动员。

2.2 被归化运动员的基本情况

随着自费到海外去发展的运动员不断增多,中国被归化运动员的人数也逐年不断增加。1994至2012年,中国被归化的部分运动员的情况见表1。

表1 1994至2012年中国部分被归化运动员表

从20世纪90年代后开始,中国被归化运动员人数逐步增加,21世纪初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从归化运动员的性别来看,女性比男性多,这主要与国外竞技体育重男轻女,从而导致女性竞技体育人才储备不足有关;从归化的去处看,中国运动员多被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所归化,如日本、韩国、法国等;从被归化的项目看,主要是乒乓球、羽毛球等中国传统优势项目,但目前一些潜优势项目(如篮球)也开始出现归化现象;从被归化运动员的主要运动成绩看,这些运动员大多数取得过很好的运动成绩,如李东华、赵常玲等,当然也有一些归化后没有取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如张天杰、魏新、李莎莎和赵希4名被日本归化的篮球运动员,他们的实力并不能代表日本队参加国际比赛,甚至还存在一些被归化后人们根本不知晓的运动员(见表1)。本文主要考察竞技水平比较高、影响力比较大和关注度高的中国被归化的运动员。

2.3 运动员被归化引发的争议

在国际上,对于归化运动员这种新佣兵,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有支持的声音,同样也存在反对的呐喊。国际奥委会及各单项协会等体育组织对运动员归化问题的态度一直是摇摆不定,如2011男篮亚锦赛上,卡塔尔队在比赛开始前1 h才得到曾参加过斯坦科维奇杯5名球员的禁赛通知,导致他们在比赛中因为归化球员问题而连续2场比赛采用前所未有的“犯规战术”,来表达他们对篮联禁止5名归化球员参赛的强烈不满[10]。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运动员归化涉及到国家荣誉和民族感、体育道德和法律以及国家利益和个人价值等问题的争论,导致对运动员归化存在不同的看法。

在中国,对被归化运动员同样引发不同的争议,过去国人的看法大多持反对态度,如何智丽(小山智丽)被日本归化后,在1994年广岛亚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中战胜邓亚萍夺冠,就触犯众怒。究其原因,一方面,当时体育被看作是国家和民族的大事,当时她对太阳旗过火的庆祝激怒了所有的中国人,体育迅速被政治化,上升到了国家民族间的恩怨情仇,报刊也连篇累牍冠文狠批何智丽。另一方面,中国的体育体制是国家花钱培养运动员,运动员就应该代表国家参赛,但被归化运动员却不顾国家利益归化出去代表别国参赛,也难怪国人反对。随着运动员归化全球化发展,同时,人本主义不断得到重视,运动员的个人价值得到更高的认同,目前国人对被归化运动员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从过去的反对开始慢慢变到宽容乃至接受。如腾讯网曾就原中国国青女篮主力中锋李明阳加入日本国籍这一事件的看法进行网民投票,结果有47.95%的网友认为“不能理解,不该加盟日本”,有38.75%的网友认为“能理解,为了生活”,另有13.30%的网友认为“无所谓”[11]。可见,有超过一半的人能理解或无所谓。再如,2005年第48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在上海举行之际,何智丽应世乒赛组委会和中国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之邀,作为嘉宾回到上海,这是她十几年来第一次在上海公开露面。何智丽一直被中国乒乓球队视为乒乓球“海外兵团”的第一劲敌,中国队帐前幕后想方设法打败的对手,而这一次何智丽却被称为“海外使团”的友谊使者,从“海外兵团”到“海外使团”一字之差,表现出国人对她当初被日本归化的理解。可见,国人已经开始慢慢接受和理解被归化的运动员。对新鲜事物“归化”现象的态度,人们需要一个接纳的过程,从严苛到宽容,在归化渐成气候的形势下,中国敞开胸怀去接受和积极应对已是大势所趋。

2.4 运动员被归化的影响

随着运动员被归化的不断发展,其影响作用也日益突显,无论从国家层面、运动员个人层面还是运动项目本身来说都产生重要的影响,既有积极影响,也存在负面的影响。对其影响应该辩证地进行分析,既不能放大积极影响的促进作用,也不能片面强调负面带来的影响。

2.4.1 积极影响 (1)有利于解决中国运动员人才过剩的问题。国内乒乓球、羽毛球等传统优势项目人才众多,但能代表国家参赛的名额却很少,有些高水平运动员如果不归化出去,也许一辈子也不可能以国家队的身份参加国际比赛,如冯天薇在不能进入国家队的情况下,归化到新加坡后,获得2012年世界锦标赛亚军等多次乒乓球世界大赛奖项和世界排名前10位的骄人成绩。(2)有利于运动员个人价值的实现。由于人才竞争过于激烈,运动员不能代表国家参赛,归化到国外能找到参赛机会,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运动员个人的价值。(3)有利于促进落后国家体育项目的发展。中国乒乓球、羽毛球等优势项目的运动员人才济济,而其他很多国家却人才短缺,中国运动员被归化后,对国外落后的体育项目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4.2 负面影响 (1)不正当的运动员归化严重破坏国际体育秩序。目前,很多国家为了短期内快速发展某些项目,通过不正常的渠道直接利用金钱归化运动员,如李明阳就是日本通过不正当手段被归化的,这一做法不但破坏国际体育秩序,而且有违体育道德和奥林匹克精神,因此“李明阳归化事件”在国内引起了不良的影响。(2)运动员被归化后产生水土不服的现象。部分被归化运动员产生了水土不服的现象,如中国篮球运动员张天杰、魏新、李莎莎、赵希等,虽然被日本归化,但并没有适应日本的环境,最终未能代表日本队参加国际比赛。(3)造成国家人才流失。如归化运动员赵常玲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以“祖尔菲亚”的名字为哈萨克斯坦获得金牌;原女篮国青队的主力中锋李明阳,于2012年加入日本国籍,并将在其21岁以后代表日本参赛,类似这样的优秀运动员被归化是中国体育人才的流失。

3 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原因分析

3.1 国外广阔的运动员归化市场

当今世界,诸多国家都有归化运动员的需求。以篮球项目为例,2011年男篮欧锦赛开战前,《马卡报》的记者塞尔吉奥·隆拉斯就曾经断言:“归化球员将是本届比赛的一大现象,他们将为欧洲带来更多的天赋”[12],他的这一说法突出了归化球员之多。据不完全统计,在本届欧锦赛上,美国约有20位被归化球员代表不同国家参赛。2009年,天津男篮亚锦赛8强的半壁江山由西亚球队占据,世锦赛资格更是西亚球队3席占据2席[13]。西亚球队能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是因为,西亚很多球队都拥有归化球员,如约旦的怀特、达格里斯和黎巴嫩的弗罗曼、弗雷杰等。实际上,号称篮球之国的美国也有归化球员,出生于牙买加的尤因和出生于尼日利亚的奥拉朱旺都曾代表美国男篮“梦之队”获得过奥运会的金牌。可见,很多国家都有归化运动员的需求。一方面,要加强本国“弱项”的发展,如卡塔尔就是通过归化运动员来发展本国“弱项”的亚洲代表国家,由于卡塔尔全国人口仅有100万,而且一半以上是外来劳工人员,在体育人口紧缺的情况下,卡塔尔只能使用“归化”途径来快速提高本国体育“弱项”的发展。另一方面,很多国家想短期内快速提高某些运动项目的成绩,不惜重金归化国外运动员,使国际上对归化运动员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可见,国外具有广阔的运动员归化市场,这些归化市场强烈地吸引着中国有意向归化出去的运动员。

3.2 国内运动员激烈的竞争环境

国内能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的运动员名额非常有限,特别是乒乓球、羽毛球等优势项目,取得参赛资格的竞争显得异常激烈。中国乒乓球队队内选拔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国乒乓球队有“直通不莱梅”等多次乒乓球队内选拔赛,通过选拔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运动员能够胜出,并代表中国参赛[14]。如“直通鹿特丹”2011乒乓球世锦赛选拔的最终结果是:女单丁宁、郭跃、刘诗雯、李晓霞、郭焱、武杨、范瑛;女双郭跃/李晓霞、郭焱/丁宁、冯亚兰/木子;混双冯亚兰/闫安(男)、木子/郝帅(男)、曹臻/张超(男),能代表中国参加一次乒乓球世锦赛的女子运动员只有10名,可见国内运动员竞争环境的激烈程度。由于国内激烈的竞争,造成部分运动员为争取参加国际大赛的机会只好选择归化到国外去,如唐娜在一次国家队内升降比赛中被淘汰到二队后,在没有机会代表中国参赛的情况下,于2000年加入韩国国籍,2008年以韩国国家代表队的身份参加北京奥运会。可见,国内运动员激烈的竞争环境是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原因之一。

3.3 运动员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

部分运动员凭自己的实力不能进国家队,选择归化到国外去寻找参赛机会,如国乒弃儿冯天薇,当年在国内的运动梦想之路就走得很艰难,进国家队3年后由于没有进展而被“淘汰”。为寻求更好的发展平台决定归化到新加坡去,她的世界排名从无到有,在奥运会举行之前的1年半时间已经冲到世界排名第9位。还有部分运动员在国内发展不顺利,选择归化到国外去寻找参赛机会,如何智丽曾是中国国家队最优秀的乒乓球手,由于当年她未听从教练组的安排接受“让球”,使其在中国的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挠,最终选择归化到日本。另外,国外很多体育职业联赛比国内联赛具有更强的吸引力,部分运动员为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直接归化到国外去参加这些职业联赛。可见,运动员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同样也是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原因。

3.4 运动员为寻求更好的经济收益

部分运动员为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而选择归化到国外去,如李明阳,她在篮球方面的天赋与同年龄的队友相比更为突出,和李明阳身高相似的陈楠就统治了中国和亚洲女篮10年,而李明阳青年时代参加世青赛的数据要好于陈楠,这样的条件意味着李明阳将来必然有机会进入、或至少是接近国家队大门,所以李明阳在国内不缺少发展机会,但她却选择入籍日本,究其原因主要是为追求更好的经济收益。据了解,日本女篮联赛队员年薪大概在四五十万人民币,在日本相对来说并不算高收入人群,但球员都是代表各大公司旗下的俱乐部打球,同时也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即使不打球仍旧可以在该公司工作,这样就解决了运动员的后顾之忧。相比之下,中国运动员的经济收益就不如日本,WCBA即便已经是全国最高竞技舞台,但女篮队员待遇很低,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北京奥运会前后,辽宁女篮的国家队主力陈晓莉和俱乐部签下年薪20万元的合约,当时被WCBA奉为天价合同。目前,WCBA待遇稍有好转,但也只有极个别国手能够在俱乐部拿到40万元的年薪[15],绝大部分WCBA球员所能领到的薪水也只相当于普通的白领阶层,而且退役之后还要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可见,运动员寻找更好的经济收益也是中国运动员被归化的重要原因。

3.5 其他方面的原因

除以上国外、国内以及运动员自身方面的原因外,中国运动员被别国归化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出生、工作、教育和结婚等出于生活需要或其他方面的原因。

4 应对运动员被归化策略的探讨

要处理好运动员被归化的相关问题,就要利用社会、政府和市场3方面的力量,对运动员被归化现象应该形成理性的看法与正确的归化舆论;不断完善、规范运动员被归化的相关法制,同时应该从运动员教育、收入和运动员退役后二次就业等问题入手,不断改善运动员发展空间和生存环境;不断提高中国体育的职业化和产业化水平,让中国的联赛和体育环境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

4.1 理性看待归化,实现正常归化

运动员被归化曾被看成没有民族感,甚至被认为是“叛国”,何智丽当年就被很多国人指为“叛国”,由此造成很多运动员被归化的过程都是暗中操作。如中国前羽毛球队国手黄穗曾原来安排在湖南省乒羽运动管理中心工作,但她从未上过班,并“失踪3年”,直到2012年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时,人们才知道她已经被归化。所以,应该理性看待归化,认同正常合法的运动员归化,但要坚决反对一切违犯体育秩序、奥林匹克精神或只以金钱为目的的归化。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开始反对不正常的归化,国际奥委会及各体育单项协会都已明确提出反对只以金钱为目的的归化。如2003年卡塔尔足协通过的金元计划,企图通过巨额的签字费归化艾尔顿等其他国家球员,但是这种以金钱为目的的做法最终受到国际足联的禁止[16]。总之,要理性看待归化,只有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归化舆论,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运动员的正常归化。

4.2 完善制度规范,实现依法归化

目前,国内有关运动员归化方面的法制建设非常薄弱,如李明阳被日本归化后,国家篮球管理中心就无法应对,缺少一份能保护自身权益的合同。因此,应该加强研究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等国际体育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中国有关运动员被归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规范,与国际上相关的制度形成对接,使中国运动员归化有法可依,有利于中国运动员实现依法归化。完善法制的目的不是为了阻止运动员被归化,在运动员归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运动员被国外归化出去并不会削弱中国某些体育项目的实力。美国被很多国家归化大批篮球运动员,但美国国家篮球队仍然称为“梦之队”,同样,巴西被很多国家归化大批足球运动员,但巴西国家足球队仍然是世界最强大的足球队之一。所以,完善法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阻止运动员被归化,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运动员在法制下进行正常归化。

4.3 改善国内环境和条件,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目前,国内运动员生存的体育环境和条件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国内职业联赛发展缓慢、关注度低、运动员待遇差等,造成很多运动员选择归化到国外去。所以,必须改善国内的体育环境和条件,不断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运动员具有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才能更好地留住人才。(1)不断完善中国体育职业联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国内联赛的职业化水平,让中国的职业联赛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能够为运动员提供更多的参赛机会。(2)建立、完善运动员的待遇管理机制。改革工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实行动态管理和目标管理,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拓宽物质奖励渠道,完善奖励制度,适当提高奖励金额,对贡献较大的运动员实行重奖;拓宽退役运动员的就业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运动员退役后二次就业等,切实做到不断改善运动员在国内的工资收益等待遇,使运动员感觉后顾无忧,以此来留住人才。(3)注重运动员的人文关怀。在选拔运动员时引入公平机制,做到以理服人;对有特殊需求的运动员应该给予关注,在制度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考虑并给予满足,做到以情留人。总之,不断改善国内运动员的生存环境和条件,增强国内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运动员信任国内环境,感觉到国家的需求,并愿意为祖国做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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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李征.论“归化球员”[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0,29(3):120-121.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s,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Naturalized Athletes in China

XIN Songhe1,GUO Huijie2,ZHAO Mingyuan2
(1.Dept.of PE,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Chaozhou 521041,China;2.School of PE and Sport Science,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108,China)

With the globalization of competitive sports today,naturalized athletes have become a normalcy.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competitive sports in China have been gradually making their ways to the world,so it is inevitable to face the naturalization issue of athletes.To approach this issue,the authors collected and summarized relevant documents,based on which it investigates the origin,evolution and status features of naturalized athletes in China.It then analyzed the impacts of this phenomenon on China’s competitive sports,the main causes of naturalized athletes in China,and proposes coping strate⁃gies based on the above analysis.The naturalization of Chinese athletes is an inevitable trend of competitive sports attaining international standards.At pres⁃ent,such phenomenon is mostly found among traditional advantaged sports events,but athletes participating in potential advantaged sports events are also be⁃ginning to be naturalized.Chinese people have different views on the naturalization of athletes,but as a whole they tend to approve of it.The naturalization of athletes should be regarded dialectically as it exert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impacts on China’s competitive sports.The causes of this phenomenon mainly include the attraction of a broad foreign market for naturalized athletes,the intense environment of competition in China,as well as athletes’pursuit of better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nd economic benefits.Facing the increasing phenomena of naturalization,we should act rationally and make them benefic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both in China and in the world.Therefore,we need to enhance the naturalizing system to achieve legal naturalization,improve the domestic environment and conditions,and strengthen attraction and cohesion.

Chinese athletes;naturalized;positive and negative impacts

G 80-05

A

1005-0000(2014)01-019-05

2013-10-25;

2014-01-01;录用日期:2014-01-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CTY013)

辛松和(1973-),男,广西桂平人,讲师,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

1.韩山师范学院体育系,广东潮州521041;2.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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