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坤
[提要] 本文在论述我国学者对事项法会计研究的基础上,对价值法会计和事项法会计进行比较,认为事项法比价值法更加合理、优越,代表了财务会计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事项法;价值法;综述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9日
一、引言
事项法是美国会计学家乔治·索托在20世纪六十年代提出的,是西方现代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之一。索托认为,按照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将会计分为“价值法”会计和“事项法”会计两大类。传统的会计方法可称为“价值法”,价值法的根本假设是会计信息用户的需求是已知的并能够被充分而特别地说明,因此价值法是通过会计理论推断为有用的决策模型产生最优输入;而事项法会计却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假设上,其主要思想是会计信息提供者可能对决策者如何使用信息一无所知,会计的目的是为不同的可能决策模型提供可能相关的经济事项信息,而不是直接为不可知或根本不可能知道的决策模型提供价值输入。事项法中的“事项”是指可观察的、可以用会计数据来表现其特征的具体活动、交易和事件。事项法会计是在否定价值法会计的基础上提出的,它在研究思路、方法和特征上与价值法会计有很大的不同,能够克服价值法会计的局限性,代表了知识经济时代会计的发展方向。
二、事项法会计与价值法会计的总体比较
我国学者最初对事项会计理论的研究是将事项法与传统会计进行比较,并分析事项法会计与价值法会计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