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 梁鹏
地下水突发性污染事故分类与环境管理建议
周俊 梁鹏
在总结分析我国历年发生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基础上,划分了我国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的类型,分析了引起地下水污染和污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并从健全法律、明确职责、加强监测、污染预警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性建议。
地下水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环境管理;污染事故预警
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给社会供水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威胁了人体健康,也给我国环境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由于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机制不健全,以致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从而产生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为了预防突发性地下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地下水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健全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突发性污染通常是指因设备失灵、生产操作失误、人为破坏或雷电、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发生的意外事故排放或渗漏,对环境造成突发性污染的现象[1]。根据污染物进入含水层的时间长短和在含水层中的迁移快慢,结合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污染物迁移的迟滞性等特点,可将地下水污染突发性事件分为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和迟滞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事故型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
长期以来,人们关注最多的是地表水污染事件,在应急处置时也往往以地表水为保护目标,通常忽视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