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权利“宣判”学生的人生

2014-06-11 22:41史峰
师道 2014年4期
关键词:私心宣判万能

史峰

一 让人气愤的校园报料

新年伊始,《南方都市报》刊出了一则校园报料:临近期末,东莞市某校班主任向学校上报了“班上最应该被开除学生”名单,如果期末期间名单中的学生再“犯事”,就会被学校开除……

“最应该被开除的学生名单”是由谁确定的?记者调查发现“最应被开除学生”名单每个班有4人,这4人是由各科老师“共商”选出确定,然后班主任填写上交学校。这名单中的4人,按照学生的说法,会遭受以下“待遇”——不收下学期200元的预收费,让该生另找学校。理由是,这些学习、纪律不好的学生会影响学校发展,影响老师工作。

为了让处罚差生的力度更有“震慑力”,学校还放下狠话:整个学校有3000多人,不差你一个,如果不服管教的超过开除名额,还会增加班级的开除名额……

这则“报料”,真是让人气愤,可是教育界的一则“丑闻”!

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是正道,某校的老师却乐此不疲地急于“宣判”未成年学生的人生,把自己的“弟子”揪出一些来,公示“宣判”他们有“影响学校发展,影响老师工作”之“罪过”,然后开除之,从此这些学生与学校无关,与老师无涉,至于他们今后的人生之路,学校与老师尽可以置之不理。这是一种多么省心省事的“聪明”做法,却也让我们看到了背后教育者那颗冷漠而功利的心。只教好学生,开除差学生,留在学校的,都是听话顺从的好孩子,驱逐出去的,都是要老师劳心费力却不讨好的“坏”孩子。果如此,我们的公立基础教育学校,还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么”?

学生都是孩子,是不成熟的人,既然不成熟,则他们的成长与发展需要学校的培养和老师的教育,无论他们犯过什么样的错误,只要不是触犯法律,他们总是有“资格”留在学校里被培养被教育的。学校无视学生“受教育”的资格与权利,把“影响学校发展,影响老师工作”的学生当作犯了“天条大罪”的孩子定在“耻辱名单”上,并且做出“随时开除”的宣判姿态,这是典型的“精神暴虐”。这样的老师不可敬,只能让人鄙视。

二 老师的权利和职责

认真地想一想,其实教育学生既是老师的权利也是老师的职责。把学生当成“可塑之材”并且引导学生走正道是老师的职责,也是权利。但把在“歪道”上走的学生宣判为“差生”,并且将之清除于校园之外而后快的做法,既不是老师的权利也不是老师的职责,换句话说:纵然是学生有错有误,只要没有触犯法律底线,老师能做的事情只是“教育再教育”,而不是“宣判开除”!

对于所谓的“差生”,有的老师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我对他已经教育“一万次”了,应该尽的心都尽到了,可是他就是不改,仍旧犯错不断,教育不是万能的,对这样的“差生”已经死心了!只能放弃。

不可否认,有些老师对待差生那是相当用心地进行过教育了,也总是期盼着差生能变成优生的,可是“差生”总归是“不争气”,并不把老师的教育当回事,于是出现了“教育不是万能的”悲叹。

用“辩证”的标准来衡量,“教育不是万能的”这句话的确算是“真理”,真的是有些学生“无论如何教育都不能改正错误”的。但存在的问题是:既然“教育”都不是万能的,难道“开除”是万能的吗?既然教育不是万能的让我们选择了放弃教育,那么开除不是万能的却为什么让我们选择了开除呢?两相对比,“开除学生”的实质不是教育学生,而是放弃学生,是老师对学生放弃“教育”的权利,逃避“教育”学生的责任!

三 老师当怀伟大的“私心”

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我班是个“乱班”,全校出名,换了好多班主任,却是越换越乱。新任的班主任叫王常法,学校出台政策帮助王老师“治乱”,其做法和东莞某校的做法完全相同——学校让王老师开除一些“首乱分子”。

谁是“首乱分子”?这当然需要王老师担当起“审判”责任,把班里最调皮捣蛋的一些学生“宣判”为“首乱分子”统统开除……

听说学校支持王老师开除“坏学生”,我是有些害怕的,因为我也是“坏学生”之一。可是王老师接任了我们的班主任后,却一直没有实施对“坏学生”的“确定”与“宣判”工作。

校长都着急了,亲自找王老师谈话,说:“这个班已经乱出了名,再不对学生施以‘重手,学将不学,班将不班了。”

王老师说:“纠正乱班之乱,我需要时间和契机。”

校长说:“时间已经很紧迫,契机已经告诉你了——把班里的‘坏学生名单报上来,学校同意开除!”

王老师却说:“班级之乱,是因先前管理不严格,师生不亲善造成的。这个结果的主要责任在老师,不在学生。把老师需要承担的后果转嫁给学生,以开除学生换取班治好转,这不公平。”

见王老师“包庇”坏学生,校长转身而去——校长对我们这个班没了希望,对王老师能不能把乱班带好也没了希望。

王老师不向学校提供“坏学生”名单的事很快传到了我们的耳朵里,我们这些“坏学生”忽然对王老师尊敬感恩起来:他的“包庇”让我们感觉到了他的好。

“坏学生”也有“感恩”的心,我们几个“坏学生”一起去了王老师的办公室去“谢恩”。

我先开口问:“老师,为什么不开除我们?”

王老师笑着回答:“你们几个,不就是犯了些调皮捣蛋的小错误嘛,还至于开除?”

调皮捣蛋的小错误?我们逃课,抽烟,打架,这些在王老师眼里都是些“调皮捣蛋”的小错误?王老师对我们的错误“认定”让我们这些“坏学生”特别震惊——原来,在王老师的眼里,我们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坏”。

王老师继续笑着:“我上中学的时候,也逃过课,跟人打过架,甚至也偷偷抽过烟的——并且我藏在宿舍里抽烟,还引燃了同学的好几床被子,差点儿酿成大火灾呐,这错误够大吧。”

一听王老师小的时候这么“淘”,我们面面相觑——对于“犯错”来说,我们只是些“小虾米”,王老师才是“大老虎”呀。

王老师抚抚我们的头,然后说:“我犯了那么多的错,我的老师却没有开除我,只是教育我,要我好,他还出钱帮我赔了同学们被烧掉了的被子。遇到那么好的老师,我再也没继续犯错误的勇气了,开始向好的方向要求自己。为了对得起老师对我好,我开始从一个坏学生变成好学生,一直到今天,还当了你们的老师。”

“老师,你是说我们也能变好?”我们一个个伸了脑袋问。

王老师哈哈大笑,笑过了之后,一边拍我们的肩膀一边肯定地说:“你们,当然能变好——有的能开工厂当企业家,有的能考进大学当学者,有的还能造福百姓当官员呐。”

得到了王老师的肯定和鼓励,我们这些“坏学生”好像是看到了人生的阳光,全身温暖,满眼光明。因为有着这样的温暖阳光,我们也开始“变好”,变好也是为了报答王老师的“不开除”之恩……

如果,王老师给予我们的不是肯定和鼓励,而是“开除”的最后宣判,那么我们的人生就会跌入“万丈深渊”——其他班里,有被开除的学生,最终真的有人进了“大牢”。

学生进了“大牢”,与老师无关吗?

开除“坏学生”,其实是把学生向“大牢”的路上推了一把。这推一把,或许起作用,或许不起作用,老师都不能“推”,因为老师是教人向光明,而不是推人进火坑;教育“坏学生”,不断地教育他,其实是把学生向着人生的正道上拉一把,不断地拉一把。这拉一把,或许起作用,或许不起作用,老师都绝对要“拉”,因为教育学生是老师天赐不悔的职责。

后来,在同学聚会上,我们见到了王老师,我们还是不断地致谢当年王老师的“不开除之恩”。

可是王老师仍旧是大笑,笑过了说:“别谢我,不开除你们,我是有私心的。”

“什么私心?”我们惊讶。

“万一谁走了人生的歧途,我心存的遗憾会少一些,因为我没有开除你,一直在尽心教育过你们——为了让自己少些教育的遗憾,让自己多少教育的心安,这算不算私心?”王老师反问大家。

我们虽然默默不语,但我们更加深念王老师的这份私心——伟大的“私心”,护佑了多少人“歧路归正道”呀!

(作者单位:山东莒南县第八中学)

责任编辑 萧 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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