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的合伙法则

2014-06-13 17:13:25俞敏洪
商界 2014年1期

在俞敏洪看来,以新东方起家史为原型的电影《中国合伙人》多少有些理想化,与现实有着较大的出入。但他也认为,在现实中,他与徐小平、王强这些大学同学在一起“合伙”是相当成功的。最近,他从这部电影和新东方的真实经历出发,重新解析了“成功合伙”的概念。

——真实的“中国合伙人”的成功要素,到底是什么?

“创始人”与“内伙子”

《中国合伙人》电影里,展现了三个主角一起将事业干起来的情境。而现实中是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1991年我从北大出来,干到1993年成立新东方。到1995年年底,才到国外找到这些朋友。

对于我来说,如果我是跟这些朋友一起合伙创业的话,最后一定会出问题。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徐小平是我大学的文化部长,王强是我大学的班长,他们一直认为他们从才华到眼光、到能力都远远在我之上。但后来为什么是我成了头儿?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我是这个学校唯一的创始人。

所有的事情在行动的时候,最好你一个人开头先做,哪怕你先做一个月。做的时间越长越好。包括创业,最好的方法是先干一段时间,再把周围的朋友拉进来。如果要一起干,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在这些人心目中已经奠定了一个非常良好的位置。比如我的中学同学也帮我干活,我们配合得很好,因为我在中学的时候是他们的班长,他们早就有了服我的意识。

到1995年年底时,我知道如果我要再干下去,必须要有一帮能人和我一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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