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晨 陈功 李宁 郑晓瑛
人类安全问题是受到重视的问题,在世界各国,伤害都是居民的第4或第5位死亡原因[4]。世界卫生组织1999年的报告表明,1998年约有580万人死于伤害,其中约380万人为男性,约200万人为女性[5]。交通意外及自我伤害是很多国家伤害致死案例的主要原因。根据最新统计,每年约有124万人死于交通意外伤害[6]。不仅如此,在考虑一个伤害致死案例时,还会伴有许多致残案例,会带来较为沉重的疾病负担。例如,美国1998年因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2600亿美元,到2001年,经济负担已达到5169亿美元。
根据对中国的伤害致死进行的覆盖1000万人的长期监测,推测全国每年死于伤害的人数为70万人,另有2000万人因伤害需要急诊和入院治疗。在伤害死亡中,自杀死亡率达到19.58/10万,为世界第一位[7]。交通事故死亡率由1991~1995年间的13.55/10万,降至2008年的5.56/10万人,但仍是男性的第一死因[8]。伤害致残情况也很突出,根据1987年调查结果推算,当时全国共有残疾人约5164万人,其中伤害致残占总致残原因的比例为9.16%[2]。根据2006年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其中创伤及伤害致残占总致残原因的比例为15.59%[3]。
伤害导致的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正在逐渐受到重视。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将伤害与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列为三大公共卫生问题并号召各国收集数据。凡因为能量(机械能、热能、化学能等)的传递或干扰超过人体的耐受性造成组织损伤,或窒息导致缺氧,影响正常活动,需要医治或看护,均称为伤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