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岫芳 HE Xiu-fang
(荆楚理工学院,荆门 448000)
(Jing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Jingmen 448000,China)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频繁发生,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塑化剂”、“注水牛肉”、“猪肉变牛肉”等,问题屡屡发生,其主要原因在于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滞后,具有明显的弊端,其表现有:一是法律内容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协调,缺乏全程监管,标准有冲突,惩罚力不够,部门监管乏力,行政问责不落实,召回系统缺乏,风险检测技术立法缺乏,广告代言虚夸未担法律责任等;二是食品法律法规制定的程序方法上存在不足,缺乏前瞻性规划等。如何健全其法律体系,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针对以上缺陷,作者将对如何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加以探讨,以期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能提供方法指导和立法参考。以下将从法律内容的健全(七方面)、法律法规制定的程序方法(三方面)等两大块来展开。
要健全更新食品法律内容,作者将从增加全程监管、食品安全新标准,加大惩罚力度,实行法律问责制、食品召回制,确立风险检测立法,强化食品代言法律责任等七点来论述。
1.1 重点加强全程监管并予法律化规定 现行法律监管以分段管理为主,监管环节存在漏洞断链倾向。为此,监管范围应覆盖全产业链条,包括源头生产、加工、制造、包装、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尤其不放过对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的源头监管,力求监管纵横到底到边,不留死角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