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走入东沙湖,被校园的硬件设施所陶醉;再次与新教师交流,却深感肩上责任之沉重。有老师问我:在教学目标上,还要不要三维目标?要写“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吗?并认为“情感态度价值观”是一种形式,很少或很难落实到教学上。对于新教师来说,第一年任教,开学第一天,愿意提出心中的真实想法,就是我们交流学习的最好时机。没有谆谆教诲,就是两句话:一是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感受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体会数学的实用价值;二是学生学习数学的意志品质的培养,遇到困难有一种勇于攀登之心,我们的情感态度目标,就已经基本达成。新教师心中会有许许多多的疑惑,今天就这个问题,结合学习新课标的体会,谈谈总目标四个方面中的最后一个——情感态度。
《标准》将总目标细化为“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前三个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是显性的,在教学中得到重视;而情感态度是内在的、隐性的、过程性的、不易量化的人格特质,是对学生学习效果有着极其重要影响的非智力因素。因此,我们在开学第一课,制作了PPT,让孩子们寻找“数学在哪里?”,欣赏“数学真美”,学“好玩的数学”,就是在培养学生一种积极的学习数学的情感态度,产生对学习数学的兴趣。情感态度目标的达成,不仅仅是学习兴趣的激发,还有学习过程的体验,教师自身积极的情感态度和评价导向的引领等等。下面举一个我在观课议课中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想到的,可以说是课堂教学中挺常见的,而对孩子的终身发展却是“糟糕透了”的案例,借此和大家一起谈谈“情感态度”目标的达成,意在与大家一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