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璐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与互动,指出:“应注意将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及学生之间的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自我反思。”“根据需要,可让学生家长、社区、专业人员等适当参与评价活动,争取社会对学生语文学习的更多关注和支持。”基于此,笔者尝试了“多元评价”的作文批改方式。
一、学生评价,关注语言文字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主张学生参与作文批改:“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过程中提高写作能力。”“要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互相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
因为学生是每次习作的亲历者,他们往往对同伴心理、习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有着更深的了解和体验。因此笔者在实践中将“多元评价”的第一环节设定为:学生评价。为了避免学生作文批改过程中的随意性,根据学生的写作能力,先将他们编成3-5人的小组,让他们在组长的带领下,合作完成对同伴作文批阅工作。学生共同找出文章的错别字、病句等,也可以夸奖其作文中精彩的语句或者段落。
在近两年的批改实践中,学生的评价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纠错式。
如:评价一位学生的习作《野生动物吃不得》时,第八小组这样写道:“小蓉,我们觉得你的这篇文章有点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