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探讨
张博
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本文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和现状出发,就有关方面的不足进行分析探讨,最后提出相应的措施希望使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规则更加完善。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
2013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这一规定的提出改变了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历史,同时反映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保持一致。任何固定资产,不管是不是事业单位的,都必然会发生价值损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及设施等的翻修重建说明其固定资产仍存在着服务能力的降低和价值损耗。固定资产相对于流动资产的特点,决定了其价值损耗是逐步进行的。这是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特征。对“计提折旧”的完整理解应是:计量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程度,并据以提取固定资产补偿基金。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状
从以上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特点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作为其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是单位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因此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更加能反映固有资产运作过程中的耗用和补偿情况,成本核算更加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