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为加快解决我国农产品产后损失浪费严重问题,全面落实好国家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近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4年补助政策的实施原则、实施内容和实施范围,提出组织管理和监管要求。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答记者问,表示国家将加大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2014年资金规模将增至6亿元,较上年增加20%,主要补助新建的马铃薯储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
问: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从2012年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12~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补助政策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均衡上市、促进销售。西北、华北、东北等马铃薯主产区,马铃薯销售期从不到半个月延长到了7个月,实现错季择机销售,调节了市场供求。果蔬经预冷后运输,市场销售范围从邻近地区扩大到全国各地或周边国家。二是减损增供、促进增收。农民建设贮藏、烘干设施后,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15%~20%、15%~20%、20%~25%降低到6%、4%和6%以下,相当于每年多增加27.5万吨产量,错季销售还提高售价30%~50%,农民由此多增收18亿元。设施使用寿命按20年计算,可为农民带来360亿元的收益。三是提高质量、促进加工。实施科学贮藏后,马铃薯存放3~4个月不长芽、不皱缩,苹果、胡萝卜等果蔬存放5~6个月不腐烂、不萎蔫,保持了入库(窖)时的品质和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