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好乡村建设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与思考

2014-08-02 22:01龙小玲
决策探索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主体农民群众

龙小玲

美好乡村建设是安徽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重大战略决策。当前美好乡村建设正在全省各地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农民积极性不高,出现了“上热下冷”“刹车”现象。究其原因之一,就是政府主导地位的“错位”和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美好乡村建设中,如果不能摆正二者之间的关系,确立政府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地位,这种“上热下冷”的局面若持续下去,美好乡村建设将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是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的内因,没有这个内部的动力,再多的外部刺激只能带来一时表面的繁荣。因此,在政府主导下,如何增强农民主体性,激发其积极性、创造性,已经成为当前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本文从美好乡村建设中面临的困境入手,试图对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深入地分析,并进一步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以期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

一、理论分析与实践困境:“应然“与“实然”的冲突

美好乡村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相结合的原则。此规定明确界定了政府和农民各自的地位和职责。政府主导,并非大包大揽,体现为引导而不能代替,支持而不能包办,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其政府的职能应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千方百计调动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使其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而所谓农民的主体性,是指农民这一特定群体作为主体所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表现为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人翁意识和要求,能够有目的、自觉地参与乡村建设的实践活动,具体体现为农民要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因此,只有把政府主导的外力和农民主体的内力有机结合和统一,才能形成美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也才能使此项惠民工程真正得到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激发他们自力更生、自主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

然而,“应然”不等于“实然”。美好乡村建设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良好开局。但在推进的过程中,部分美好乡村建设点却呈现出了“政府热、群众冷”“干部干、群众看”的“上热下冷”困境,体现在建设的成效上,出现一批整齐划一、裸墙穿衣、屋顶戴帽的“面子工程”和边走边看的“半截子工程”。这些现象违背了美好乡村建设的初衷,不符合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严重制约着美好乡村建设的推进。

二、困境探讨:政府主导地位的“错位”与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

(一)政府方面:理论上内蕴的二重性和实践中工作的偏差

1.政府行为内蕴的二重性,影响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美好乡村建设中,“政府行为既有主体性又有客体性”。一方面,政府是宏观的发动者、决策者、组织者和调控者,体现在政府的行为上,具有明显的主体性特征。另一方面,美好乡村建设又要求政府行为发挥其服务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推动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使农民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更好地发挥其服务职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在建设过程中又成为被改造的对象,具有客体性的一面。政府行为的主客体二重性影响着主导作用的发挥。

2.实践中政府行为的偏差,消解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强势的“决策”。虽然农民在政策上一致被认为是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但当前的现状是规划单位和政府成了农民家乡建设的代言人,农民在这场关乎切身利益的建设中处于“失语”状态。二是强势的“方式方法”。长期以来,对美好乡村建设的开展是以一种上级工作的落实的形式来宣传的,所有宣传的力度和重点都是政府怎样去开展,村民如何去配合,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搞强迫命令,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错位”做法等。

(二)农民方面:自身素质不足,制约着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

1.主体力量不足。广大农村,地广人稀,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空心村”现象越来越凸显,留守在家的多为“386199”(广大农村留守的妇女、儿童、老人这一特殊群体)部队,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美好乡村建设中难以成为建设的主体。

2.主体能力欠缺。农村的教育状况明显落后于城市,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不高,加之年富力强、受过更多教育的农民“精英”外流,使农村的人力资本状况更差,这使得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能力明显不足。

3.主体意识不强。农民长期与自然经济和小生产相联系,思想上比较保守和落后,且受传统影响较深,容易封闭僵化,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突出表现为有的农民只着眼于眼前利益的精打细算,而对乡村政治和公共事务表现得较为冷淡、冷漠。

三、路径使然: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作用,必须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审视美好乡村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根本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和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是解决瓶颈的必然选择。

(一)价值目标:牢固树立 “一切为了农民”

“为了谁”强调的是根本宗旨问题,只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才能找准前进的目标方向。“一切为了农民”,就要坚持为了农民、奉献农民、热爱农民,就要把农民的利益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价值目标,体现了美好乡村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循的。

1.端正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美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美好乡村建设是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在安徽的探索与实践,这对于加快建设美好安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乡镇和部门对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存在误区和偏差,没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放在全局高度来认识和看待,作为当前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

2.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美好乡村建设涉及农民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必须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尊重群众意愿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真正让农民自己做主。从实践来看,一些地方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背农民意愿的政府施政行为,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影响了党群关系。美好乡村建设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幸福美好家园,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使美好乡村建设获得持久的动力。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美好乡村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基本保障。一定要把美好乡村建设做成提升农民生活品质、造福千万农民的最大民生工程,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坚持“一切依靠农民”

只有弄清“依靠谁”,才能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才能不断从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要承担者,一切社会变革也最终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完成,因此美好乡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坚持“一切依靠农民”的原则。

1.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历史活动”说到底是群众的活动,虽然价值目标是为人民谋利益,但不能代替人民群众去“包打天下”,更不能以高高在上救世主的姿态将美好家园“赐予”农民,而只能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能动的实践,引领他们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实现自己的利益。为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的职能不是越俎代庖,而是通过指导、规划、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其服务功能。

2.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其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政府的推动毕竟只是外力,关键要激发广大农民自身的内在动力。因此,我们要始终牢记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把组织发动群众作为第一抓手。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激发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其成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实现村民从“无为”到“有为”,从“阻力”到“推力”,从“看”到“干”的三大转变。

(三)方式方法:坚持“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

“一切依靠农民”是美好乡村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那么如何将这一原则落到实处呢?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告诉我们,必须有正确的方式方法,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1.“身”入农民,问计于民。美好乡村建设是新鲜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作为领导者首先应该“身”入农民,问计于民。一方面,通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对农民意见进行甄别,对未予采纳的通过召开恳谈会等形式向村民做好解释说明,最大程度上争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美好乡村建设合民心、符民意。

2.“心”入农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在实践中,农民对美好乡村建设的意见往往带有经验和感性的特点,因而是分散的、不系统的,这就需要领导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从理性的层次将其集中化、系统化,找到其内在必然性,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然后再将认识的结果返回到群众中去,让群众了解和接受,并将其付诸实践。对于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坚决不能干;应该干但群众暂时想不通的,可以通过示范引导,等农民意见统一之后再干;坚决防止“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否则,就会出现好心办不成好事的尴尬局面。

结语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时值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美好乡村建设作为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用美好乡村建设成果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美好乡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从基层的鲜活经验中启迪思路,在群众的丰富实践里汲取营养,集中人民的智慧力量去建设美好乡村”,就能够开创美好乡村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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