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杰
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沿用至今的新会计准则,2012年进一步发展完备,在与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相关的问题上做了进一步修改。本文从新旧准则的对比分析入手,对实际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相关状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解决相关问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减值;问题解决对策引言
固定资产的价值并非固定不变的。固定资产可能出现毁损,或是不再适应新的技术,亦或是其他经济行为的影响,那么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就会比它的账面价值低,固定资产减值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运而生。文章从新旧准则的比对分析入手,对新准则在日常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具体的分析,并且针对如何解决问题探讨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促进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主要内容
为增加会计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和质量,减少人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有效的法则。现将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减值主要内容,做以下归纳。
(一)对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范围进行新的界定,引人资产组的概念
新准则中规定,当单项资产出现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企业需以该单项资产为基础对可收回金额进行确认。出现单项资产难以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的情况时,应以该固定资产的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企业可确认的最小的资产组合即为资产组,单项资产导致的现金流应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的资产或其他的资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