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琦 文龙
作者简介:陈琦;1989年7月5日;女;汉族;湖北省宜昌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
文龙;1985年11月24日;男;汉族;江苏南京人;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职称:副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
摘要: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我们关注的更多的是公务员对我们的权利的侵犯。其实,在机关内部,公务员的权利也会受到侵害。我国对公务员的具体权利内容进行了规定并且规定了公务员权利救济方式。但是通过与国外的公务员救济规定相比较,我国的公务员救济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救济在公务员履行公职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可能关注的更多的是公务员主动、强势的一面。因此研究的更多的是公务员侵权之后相对人该怎样救济。但是公务员在机关内部其实也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情况下公务员的权利也会遭到侵害。因此就引出了公务员权利救济的问题。对于公务员的权利救济,我们也应当引起关注。
一、公务员权利救济的概述
[1]我国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内容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权;(3)经济物质保障权;(4)自身发展权;(5)批评建议权;(6)救济权;(7))申请辞职权;(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本文主要探讨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所享有的权利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