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过渡阶段,最终破除垄断和健全法律保障才是化解民资风险,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文│本刊记者姚尧
自从2014年2月19日,中石化宣布正式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成立独立的成品油销售公司,其混合所有制改革就进行得如火如荼。此后,中石油也不甘落后,发力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标志着石油领域正式开始吸收民资入场。
但在众多“好消息”背后,记者却了解到,多数民资对他们混合所有制改革保持观望,积极性并不高。大家反映“混合所有制大旗背后,一直不见明确的实施细则和操作途径,心里依旧没底。”
著名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告诉《中国经济信息》记者,在垄断行业搞混合所有制已经不是新事,关键还是看混合所有制能否打破垄断实现市场化,以及能否在法律层面建立起制度保障,而这些都将给民资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考验。
石油混合所有制破冰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所谓混合所有制有两种解释。在宏观层次上,混合所有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强调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微观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企业,在这种架构下,不同所有制之间是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