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声清+巩子坤
一、数学体验是新课程背景下数学学习的重要维度
数学学习是学生亲历数学活动,在观察、猜想、分析、推理、反思等思维活动中体会知识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来说,数学学习是基于学习者已有经验的主动建构的过程。与之适应,课堂教学就需要给学生提供自由的体验、活动、探究的时空环境,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数学概念、定理、性质、法则等的发生过程,以形成具有个人系数的数学体验和主体建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对数学学习的体验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数学“学习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数学教学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注意使学生在获得间接经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机会获得直接经验,即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思考、探索、交流等”,逐步“感悟数学思想,积累数学活动经验”[1]此外,《课标》使用“经历、体验、探索”等认知动词对数学学习的过程性目标进行了刻画,数学体验也因此成为数学学习目标的重要维度。
二、体验式教学的内涵及其价值取向
(一)体验式教学的内涵
1.体验与数学体验
“体验”已经在狄尔泰(Dilthey W.)的生命哲学、胡塞尔(Husserl E.E.)的现象学、海德格尔(Heidegger M.)的存在论、人本主义心理学等理论中得到最早的阐释。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体验”的内涵和意义在哲学、心理学等学科理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诠释。在哲学认识论中,体验是一种对立于学术认知的认识方式,是“主体通过自身直接的活动认识客体,并把对客体的认识纳入主体的身心之中,通过主体的体察、内化来把握外部世界的一种认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