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
说起来欧阳修其实挺倒霉的,庆历五年(1045),他在知制诰(负责起草诏令的官职)的任上,被姐姐的继女控告乱伦而身陷囹圄,罪名最终被洗清,但风言风语一直不曾停息。20多年以后,治平四年(1067),他已经61岁,再次被殿中御史蒋之奇指控调戏大儿媳吴氏。这一次他又被证明是清白的。
欧阳修为此气愤填膺,大骂这种栽赃的行为非常卑鄙,并要求蒋之奇拿出证据来。蒋之奇当然拿不出,只好承认是听别人说的,于是,诬告罪名成立,蒋之奇被贬,去道州为朝廷收取酒税。
有人可能要问了,欧阳修乃北宋一代儒宗、文坛领袖,官又做得那么大,为何老是被人诬告乱伦呢?如果是政敌跟他过不去,为何不找其他的罪名,偏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揪住他乱伦的小辫子不放?这其中到底有何隐情?当然有,还不止一个。
宋代乱伦罪可判死刑
针对亲属之间非法性关系的惩罚,宋律一般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来决定惩罚的轻重:与父亲或祖父的妾、叔伯的妻、自己的或父亲的姐妹、儿媳或孙媳及侄女乱伦的,判死刑;与母亲的姐妹、兄弟的妻子和儿媳乱伦的,流放到2000里以外;与继女(妻子前夫的女儿)或同母异父的姐妹乱伦的,拘役3年。与母亲、同父同母的姐妹或亲生女儿乱伦的,显然在宋代人看来不可思议,因而法律没做具体规定,但一经发现,肯定是十恶不赦之罪被砍头。在乱伦案里,如果男方使用了暴力,那么他将接受高一级刑罚,女方可以免刑。
有宋一代乱伦诬告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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