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伟 □宋晓波 □郭晓庆(林州市水务局)
小型水利工程规模一般较小,参与建设的各方资质普遍较低,不能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虽然这类工程单项规模较小,但总体数量较多,加起来总体规模庞大,所以不能忽视其质量。
基层人员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从事的事务性工作较多,没有时间深造,缺乏深层次的实践经验,无法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很多小型水利工程大多兴建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标准偏低,工程质量差,无法满足防洪兴利需要。加之工程已运行了30—40年,随着运行期的增长,工程不可避免地出现老化和损坏的情况,形成病险或隐患工程。一些堤防工程存在着堤顶高程偏低、堤基渗漏严重等问题,致使洪水期间不少堤段产生管涌等渗透破坏情况,甚至有溃堤的危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规模较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不像大型水利工程那样,被普遍认可,有专项资金扶持,县乡财政一般比较困难,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拿不出大量资金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维修、改造。
小型水利工程由于缺乏维修资金,导致部分工程年久失修,没能得到及时除险加固,工程效益锐减,严重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同时一些小型水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政府监管不到位、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