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14-08-15 00:51顾存秀苏生平陆志坚冯咏芳何忠富
上海蔬菜 2014年5期
关键词:乡镇农产品监管

顾存秀 苏生平 陆志坚 冯咏芳 何忠富

(1 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24200;2 东台市蔬菜研究所;3 东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为了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乡镇的实际,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持一手抓组织建设、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着力深化标准化技术推广,夯实工作基础,依照法规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作出新贡献。

1 当前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宣传不力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不强。

1.2 重视不够

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技术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比较滞后,部分乡镇仍缺乏相应机构及工作人员,监管工作难以到位;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完善,动物检疫样品无害化处理建设工程进展缓慢;基层监管人手少,任务重,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大部分工作仅是应付上级检查,难以做到从源头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3 投入不足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不够,特别是乡镇财政困难,投入严重不足,日常监督检查难以有效开展。经费不足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据扬州市调查,全市村级协管员1085 人,没有工作经费和专项补贴,大部分通过其他途经象征性给予补助。乡镇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仅为24%,监管必需的监督检查、技术培训、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导致乡镇监管站职责履行不主动、不充分,村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也不高,难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1.4 执法不严

相对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要求,现有的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少,而监管对象众多,执法力度跟不上,每年仅象征性开展集中检查行动,查处案件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需求相差甚远。部分市县的执法经费、人员工资都要靠罚没款的返还来维持,地方保护主义加上人情管理,造成监管力度不强。当前尤其是对假冒伪劣和无证生产的农贸产品打击缺乏执法支持,对查禁违法经营投入品的行为也有待加强。

2 新形势下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定位

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成乡镇有监管站、村有监管员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辖区内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要稳定在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1 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1 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监管

依法履行农业产地环境监管职责,切实保护农业产地环境,清洁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

2.3 加强农业标准技术推广服务

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标准转化入户;结合农业科技示范建设,规范建立田间档案,监督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循标准生产,不断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

2.4 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巡查监督

加强田间巡查指导,严格监督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及时发现并纠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巡查记录档案。

2.5 加强农产品产地检测准出

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抽检,做到每批次产品全覆盖;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商品蔬菜基地配置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检测。

2.6 加强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监督建立农产品经销台账,如实记录经销时间、品类、数量和销售对象,开具销售票证,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3 提升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3.1 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重点是争取国家投入,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任务,抓紧启动一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支农项目,特别是针对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如豆芽菜等)食用农产品,建议国家抓紧制定和公布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同时编制合理的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监管经费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调整“三品一标”农产品组织申报认证办法,鉴于国家无公害品牌认证手续繁杂,农民及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化合作组织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申请认证无公害品牌的主动性,建议允许鼓励形成以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作为代理无公害农产品品牌认证的主渠道,适度调低考核“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比重,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逐步从生产源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2 规范项目管理,加强乡镇检测能力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检测结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数据。乡镇检测能力建设的关键,首先是要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其次要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配备一批责任心强、技术过关、坚持原则的优秀人才,不断加强技术机构的人才培养,提升检测能力;其三要强化管理人员以及检测人员有关实验室管理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保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工作质量,立足自身实际和市场需要,抓好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其四要建立合理的检测费用补充保障机制,支持建好上下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加强预警分析。市县一级检测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支持乡镇例行检查,强化检打联动,全面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

3.3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本地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村监督员、组协管员队伍,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基地检测准出、监督执法、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乡镇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监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农技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工作场地、经费和人员,兼顾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片、包村、联基地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推行岗位绩效管理考核,将乡镇监管人员考评结果作为个人岗位绩效、职称评聘、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将村监督员、组协管员考评结果与其工作报酬挂钩。逐步建立监督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营造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设立投诉举报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3.4 逐步建立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

当前重点是通过实施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和检测制度,保证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在中心城区市、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要率先建立准入制度。对有质量证明或“三品”论证的农产品实行入市抽检,对无质量证明或“三品”论证的农产品实行入市必检,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销售,并依法严厉查处。其次在农产品规模种植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及可追溯体系。要在种植环节的农事管理记录、加工环节的进货及台帐、销售环节的规范标识以及监管环节的信息管理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程度,增强农产品的质量信任度和市场竞争力。其三在学校、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单位食堂、餐厅建立原料检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与此同时,在乡镇调出产区建立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出制度,通过上下游联动,特别是市场管理倒逼机制,促进农业标准化的普及,实行“菜篮子”产品可追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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