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英育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教育部,黑龙江牡丹江 157011)
生命观是人类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一种根本态度和基本看法,是世界观在人生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所以就有着不同的生命观。毛泽东的生命观,是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观点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了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关于生命问题的进步思想,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民情而形成的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科学生命观,它对于高校进行大学生生命观教育具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毛泽东的生命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生命观的继承和发扬,其核心思想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首先,毛泽东认为人的生死是一种自然规律。在长沙求学时,毛泽东就把人的生死看作是一种自然更替,人来源于自然,自然也要归于自然,也就是“人类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则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毁之法则。”在这一点上,毛泽东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和张载的“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和西方康德主义精神、物质皆不灭的二元论思想,从物质和精神的聚散离合来理解生死。在毛泽东看来,人刚出生时的最初状态,物质和精神是分开的,而人死之后,物质和精神也是分散的,也就是说,死亡使人回到了最初的自然状态。1949年6月,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并在文中指出:“人有他的幼年、青年、壮年和老年,人到老年就要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