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亮
【摘要】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受到诸多条件限制,我国并无法独立完成高中历史教学大纲的制定,而中苏在当时有着特殊的友好关系,那么我国教育领域便全面向苏联学习了,高中教学中的历史教学大纲的制定也深深受着苏联的影响。在其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体现出新的历史教学目标,有效地指导了建国初高中历史教学的展开,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高中历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建国初期 高中历史 大纲 目标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05-0069-02
1949年12月,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教育部主办的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新教育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主,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经验,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1],从而掀起了我国向苏联教育学习的高潮。1951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的学制,规定我国高级中学休学年限为三年,在这三年中,学生均要学历历史课程,这说明国家已经开始酝酿制定新的历史教学大纲以便指导高中历史教学。从1953年开始,在中共中央组织的“历史教学问题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参照苏联的高中历史教学大纲,有关的教育部门着手重新制定高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在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以及当时的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后,并广泛征求了教师、专家、业务部门的意见,经过三年的努力,教育部于1956年颁布《高级中学世界近现代史教学大纲(草案)》和《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在1957年颁布《高级中学中国历史教学大纲(草案)(近代史部分)》,作为高中中国史教学大纲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