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税制度

2014-08-19 07:04:35张华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4年7期

张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一论断把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财政职能从“经济管理”向“国家治理”转变,稳固、平衡、强大的财政已成为强国富民的基石和保障。构建现代财税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扎扎实实做好财税各项工作,为推进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我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发生过两次大的制度变革。第一次在1980年,由传统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向财政包干体制转变;第二次在1994年,由财政包干体制向分税体制转变。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解决了传统体制中存在的“两个比重”偏低(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体制不规范、不统一造成各地苦乐不均等问题,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我国财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中央统一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2006年和2012年我区对自治区以下财税体制进行了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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