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秋虹
(华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362021)
20 世纪70 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失独家庭。本文将“失独家庭”定义为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缺乏精神和心理慰藉导致对生活失去信心。在经历了丧子之痛的悲楚,心灵饱受寝室和摧残,步入老年的失独者面临着生活和心理上的负担,往往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难以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因此除了物质帮扶,对于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不可或缺。目前,我国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很少,人们不能真正的体谅失独家庭的困境甚至还存在对于他们的一些误解与歧视。孩子的去世给父母心中留下的是血一般的烙印,所有的痛楚在他们的行为之中得到深深印证——他们躲亲避友,尤其是在节假日,当其他家庭享受着天伦之乐时,他们却与孩子阴阳两隔,灵魂遭受着难以忍受的啃噬。失独家庭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他们将自己绑在一起,疏远他人,与社会隔绝,害怕刺激、孤独,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 随着失独父母年龄的增长,失独父母的身体机能、心理功能已日渐衰退,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对生活护理、医疗服务以及日常生活照料的各种服务需求与日俱增。 失独父母失去了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养老成为失独父母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