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剑明
(南京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3)
高等艺术院校是指在我国开展高等艺术教育、为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培养所需要的各类专业艺术人才,并担负着我国艺术学科的学术研究和发展等重要职能的专业院校。目前,全国除了有31所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外,综合大学的各类艺术学科也达到一定的规模,并承担着相应的教育任务。[1]
绩效通常被用来衡量组织中员工的行为与结果两方面因素。通常认为员工的工作绩效由员工与工作相关的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与工作动机三个方面因素所决定。绩效是一个多维度概念,最常见的维度分类为任务绩效与周边绩效[2]。一位员工在完成他的工作任务方面可能非常在行,但他的周边绩效却可能很低,因而可能在考核中得不到应有的心理预期。
高等艺术院校作为教育教学类组织,其员工构成通常可分为两类:专业教师与管理人员。本文旨在就高等艺术院校中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管理方式的转变做一些思考。
我国高校从2006年开始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该制度的目标是建立符合高校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通过多年的建设,我国高校普遍推行了较为符合本校实际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通常包括四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