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薇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加强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高等学校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在此背景下,以“出口”为导向,改革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是提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提升专业人才的就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更好地推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广义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由实践教学活动中的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具体包含实践教学活动的目标体系、内容体系、实现途径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它们各自发挥作用,又协调配合,实现实践教学体系的总体功能。狭义的概念是指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即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订教学计划时,通过课程设置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的配置而建立起来的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内容体系。[1]对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主要有三种:一是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实践教学体系的构成,从而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内涵、构成特点和发展趋势;二是对学校的实践教学体系进行案例分析,对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内容、运行机制、评价指标等一系列原则性的问题进行梳理;三是分析专业特点,改革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提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更加具有专业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