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待命时间的法律属性分析

2014-08-21 07:08:02陈万蓓
2014年19期

陈万蓓

摘要:我国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的内在构成及其分类尚缺乏非常准确的定义,待命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尚无定论。待命时间的法律意义在于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的实现,以及劳动者在待命时间内发生损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而我国法律法规对待命时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的认定的缺失,是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忽视,亦是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

关键词:待命时间;工作时间;认定标准;休息时间

一、待命时间的涵义与特征

待命时间是指处于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之间的过渡阶段或中间状态。对于待命时间构成,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待命时间为正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之外

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工作或者在法定限度内,在用人单位从事或者生产的时间。我国《劳动法》有日最高工作8小时,以及周最高44小时的规定,并对加班时间做出了一系列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现实社会实际的需要,待命时间已经普遍存在于现实当中,且能有效的兼顾人权保护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2、待命时间内,劳动者随时保留提供劳务的可能性

待命时间不同于正式工作时间,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不作为或者少有作为,没有遇到必要情况或者约定的情形劳动者处于不作为的状态。

二、工作时间的认定标准

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认定标准关系到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以及工伤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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