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23日,食品安全法实施5年来首次修订,拟用“重典”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修订草案保留了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框架,对现有的一些条款做出重要修改,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重要表述,完善食品追溯等重要制度,并新增了大量条款,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等现实问题做出新的规定。
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张勇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中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此番修法一个倾向就是拟用“重典”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最严格监管制度覆盖全过程
草案明确提出,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草案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补充、强化相关制度,提高标准、全程监管。
例如,在食品生产环节,草案增设投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等关键事项的控制要求,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备案和出厂逐批检验等义务,并规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在食品流通环节,增设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和网络食品交易相关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