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田甜
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的最终目的,也是党和政府在今后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政府管理和发展而言,需要满足改善民生的多样化需求,必须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而政府体制改革的核心是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发展。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以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发展为前提,使得政府职能由管制向服务再向民生导向转变。
一、民生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职能转变规律
政府职能的产生、发展和变革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发展时期,社会对政府职能的需求不同,政府职能供给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每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政府职能除了共性之外,也都具有该阶段的特殊性,体现出政府职能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参照我国民生发展进程中的诉求,政府职能转变的规律性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职能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即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必须实现政府职能的现代化。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趋势和必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