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霞 高继坤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经过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相应的城镇化水平也经历了平稳起步、波动停滞、加快发展和统筹阶段。本文在分析现行土地制度与中国城镇化道路与所存在的矛盾基础之上,指出从以下方面改革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确权颁证,明确权利归属;探索和规范土地流转方式;建立土地流转平台;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关键字:城镇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流转
中国城镇化进程与农村土地改革密切联系。城镇化是来自农村的推力和城镇的拉力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农村对城镇化发展的推力主要来自于土地改革对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对农民生产热情的激发。具体来说土地改革通过重新配置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对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施加影响。所以说,土地制度改革的成败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土地制度变迁与城镇化发展历程
(一)1949-1957年土地改革推进城镇化平稳起步
第一次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土地占有情况基本平衡。但是,第二次土地改革之后,土地产权又转变为集体公有公营,农民不再享有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在这一阶段,城镇化平稳起步,城镇化水平由1949年的10.64% 提高到1957年的15.39%。
(二)1958-1978年城镇化波动停滞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归于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所有农村土地产权都不能转移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