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慈善组织遭遇的一系列信任危机,提出应建立并完善慈善立法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慈善事业 慈善立法
最近,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巨型雕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质疑。合作方说雕像是宋庆龄,而基金会却说是“黄河女儿”……连雕像是谁都不愿说清,更别说是资金的来源、钱究竟用在了何处等关键问题了。因不公开、不透明,从中国红十字会到中国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国内慈善组织遭遇了一系列的信任危机。
笔者以为,公信力和透明度对于慈善事业来讲非常重要。非政府组织没有权利也没有钱,能依靠的唯有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组织最宝贵的软实力,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软组织”。一旦公信力遭到破坏,后果将会很严重。而近些年公信力的降低往往源之于资金使用的不透明。因此,如何让善款在阳光下运行是提升公信力的关键。要努力让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更要努力让更多的贫困家庭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慈善事业正是能为此搭建了一座广阔的彰显人道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平台。
“晒账单”是当务之急。民政部《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显示,全国42%的慈善组织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37%的慈善组织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公众对目前的信息透明度十分不满意。慈善组织要积极采取措施回应公众的不满意,敢于“晒账单”,让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中华慈善总会公开201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24页的报告向公众“报告”了资金的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