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与读

2014-09-04 03:00
新民周刊 2014年33期
关键词:书记员婚姻观律师

且行且珍惜

有人说,婚姻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存在,哪怕一个人主动选择独身。身为未婚大龄女青年,我也有幸参与到此组封面报道中,权当再一次预先学习。

赶在截稿日前,看了几集《离婚律师》。剧中,两位离婚律师池海东(吴秀波)与罗鹂(姚晨)代表各自委托人,在庭上庭下唇枪舌剑、互相斗法。

但我心里明白,关于离婚,现实总比艺术作品更精彩。因为早在上一次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报道中,律师们已经以洞悉世事的口吻教导过我:买房时脸皮儿厚点,即使没出资,最好还是把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才是王道!因为这样一旦离婚,房子才能算作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而这一次,主题“离婚”,采访对象是现实中的“离婚律师”。采访前一天,律师便给我发来一个帖子,当作参考。该帖题为“法院书记员告诫各位剩女:嫁不好还真不如剩着”,大致内容是描述了这位书记员所经历过的各种奇葩离婚官司,而后她得出如此深刻的感悟。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在网上搜索。

看完后,我不禁感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同时,我也惊讶于为何当初海誓山盟的两个人,在离婚时竟会如此锱铢必较。难怪在采访时,律师会直言:“看尽了人性最真实的一面。”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老话——因了解而分手,在分手时彻底了解。

记得有位离婚的姐姐在朋友圈说过,“你对我有感情,我可以完全无视钱;你对我感情都没有,我干嘛要连钱都不留下。”法庭之上,没有了感情的两个人撕破脸皮后,能谈论的或许也只有:票子、房子和孩子。

尽管现实残酷,但写完稿子,于我而言,并没有对婚姻产生恐惧,反而会更多一份慎重。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次南京大学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一份名为《中国公众的婚姻观调查报告》显示,有过离婚念头的人群中,女性比例远高于男性。但这并不说明真正将其付诸行动的,女性要比男性高。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现在回看,面对文章的出轨,马伊琍的这短短数字,才深切体现婚姻中的“大智慧”。(本刊记者 应 琛)

《连环“捞”人,如何收场》

当今的中国,在哪儿办事都是这样。这世道,有谁可以信?

@BinLoong

捞人被骗的前提是:捞人成功过。

@心中不苦

花钱捞人,本身就是对司法的无情嘲弄,诈骗到了派出所都分辨不清,居然还用政法干部当面写担保书,这是拿司法当儿戏。

@尖锐

有没有罪就看嘴皮子怎么张,肯定有寻租空间。

@sennin2012

就是这些人把社会风气搞坏了!

@道听途endprint

猜你喜欢
书记员婚姻观律师
“新婚姻法”说道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Study on Jane Austen’s Views on Marriagein Pride and Prejudice
“建设律师队伍”:1950年代的律师重塑
我遇到的最好律师
新时代法院书记员制度的挑战与应对
《傲慢与偏见》的婚姻观
毛泽东早期的婚姻观探析
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律师?
解读《书记员巴特比:华尔街的故事》中的生存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