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促进法律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2014-09-19 19:34蔡镇阳
北方经贸 2014年7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蔡镇阳

摘要: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通过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设立文化创意商业保险费率标准、扩宽商业保险法律制度适用范围来保证文化产业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键词:文化产业促进法律;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11-01

一、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与商业保险法律制度概念厘定

(一)文化产业促进法律概念界定

文化产业(Cultural Industry)概念产生于1947年,由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两位学者在于《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首次提出。[1]促进型法(Promoted Law)是指具有激励、推动作用,蕴含促进激励措施,采取柔性执法手段的法律类型。因此,文化产业促进法律是指调整我国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及相关服务,以推动经营性文化行业发展为主,以监管文化产业市场秩序为辅,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法律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

(二)商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定义

保险法律制度属于金融法律制度范畴,而金融法律制度属于经济法法律制度范畴。保险一分为二,包括由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和由市场主导的商业保险。其中商业保险主要作用于市场经济活动:通过《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与科教文卫体领域紧密联系。因此,结合我国《保险法》第二条对保险的定性,可定义商业保险法律制度概念:是指基于保险合同约定,调整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法制度体系。它不仅以专行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也因为融入到其他法律法规中而形成了以该项法律法规为主体、商业保险法律制度为补充的样态。

二、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与问题

(一)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现状

我国商业保险法律制度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体现:首先,国家立法上,仅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化部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唯一部门规章,其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文化产业保险产品、文化产业保险服务、文化产业投融资上着墨,回应了《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次,在地方立法层面,《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十八条、《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第四十五条均规定本市人民政府应对文化企业给予金融保险方面支持;安徽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强调结合地方实际,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这成为未来文化产业促进法律融合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探索。

(二)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现存问题

1.暂缺文化产业无形资产保费定价机制。2011年,故宫博物院因7件临时展品失窃而震惊全国,其仅可获赔30余万元,这与文物的实际价值相去甚远,引发了民众对文物保险价值的争论;与之相同,文化企业的无形资产同样难以计算。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合理的保费价格有助于降低无形资产的交易风险。但是,每个人对同一文化创意可能估价不同,这在著作财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市场尤为明显。因此,法律可以建立专业文化保险机构准入制度,构建商业保险法律定价机制,推动无形资产保费定价机制形成。

2. 难对文化产业侵权行为提供保险服务。商业保险能使受到侵害的文化创意、文化商品相关权益得到经济层面的补偿,但因对其的侵权行为难以估算实际损失金额且难以取证,导致保险公司不愿受理其投保请求。也有学者认为在旅游观光、出版印刷等文化产业领域中较为便于计算侵权损失额度,因为其以履行合同的给付行为或者书稿实物为内容,其计算方式更为直观。[2]这都需要在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制定更为详细的商业保险侵权赔偿额度赔付规则,并在具体实践中出台相应的保险赔付标准。

三、完善文化产业促进法律中的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一)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

商业保险公司具有融资功能,其通过投资文化企业的债券、股权和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来实现运营。《意见》提出“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为保险公司充分发挥资金供给和投融资优势提供制度依据。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可携手第三方的文化资产分析公司,在符合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估算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然后提供其相应的保险服务,最终推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的建立。

(二)设立文化创意商业保险费率标准

面对侵犯文化创意的行为,法律需要通过设立保险救济途径来实现对受侵犯权益的复归。其可以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设立贴近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规则,建立文化产业保险风险数据库,依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确定合理的费率,专门应对易受侵权的文化产业领域的风险。

(三)扩宽商业保险法律制度适用范围

《通知》规定,文化产业保险市场由人保财险公司、太平洋财保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三家保险公司进行试点。人保财险公司鉴于故宫博物院文物失窃案,适时推出了包括艺术品综合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及涉及演艺、动漫领域的多类险种。这类担保能力强、经营规模大的综合性保险公司可依据《目录》所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类型增加保险险种,拓宽至网络文化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文化科技服务业等领域,丰富其险种类型和拓宽其影响范围。

参考文献:

[1] 傅守祥.文化经济视野中的文化产业发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 章金萍.我国文化产业保险支持的供需分析与对策引导[J].保险研究,2012(7).

[责任编辑:高瑞]

猜你喜欢
商业保险法律制度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协调发展
论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探讨如何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大病医保 治病防贫
商业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论参与式民主理论发展及其意义
论“土十条”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影响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问题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