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东 秦勇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是个动态的过程,其本身包括政府信息的形成、保存、整理,是否应公开的判断,公开形式、时间、机构的选择,不公开理由的确定、责任的追究,考核、社会评议等等,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为使以上过程动态运转,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信息审查、协调发布、立体监督、责任追究和多元考评等六大配套运行机制。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信息审查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8-0018-02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义务,但一些地方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行机制并不科学合理,妨碍政府信息公开。本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个动态的过程,其本身包括政府信息的形成、保存、整理,是否应公开的判断,公开形式、时间、机构的选择,不公开理由的确定、责任的追究,考核、社会评议等等,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为使以上过程动态运转,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信息审查、协调发布、立体监督、责任追究和多元考评等六大配套运行机制。
一、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从政府信息的动态过程看,政府信息的起始阶段是信息管理,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存储、信息加工处理、信息查询检索,再到信息传输和反馈,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通过信息描述来进行,并围绕着信息处理来运作。而政府信息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可以是书面的、录音的、地图、照片、计算机输出的材料、计算机数据等等,无论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还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只能是政府进行了保存的上述各种材料上记载的信息,政府公开的只能是进行了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