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超
摘要:科技人才是军工企业自主创新的实施主体,建设一个完备、有效、合理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其从事自主创新,是军工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剖析军工企业科技人才的人格特点,挖掘科技人才从事自主创新的保障要素,构造军工企业科技人才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
关键词:军工企业;科技人才;自主创新;动力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4;C9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8-0213-01
一、军工企业科技人才工作性质的特点
(一)高价值性
军工企业科技人才致力于高精尖的武器装备和国防技术的研发和生产,研制具有重大价值的创造成果,对社会发展、科技发展、企业发展均具有高价值性。
(二)高难度性
因从事领域有着特殊性和极端对抗性的特点,军工企业科技人才要对这些高价值、高投入的项目进行创造性的研究,要有新发现、新发明、新突破,且项目一般具有系统复杂、研制周期长、人员队伍庞大等特点。
(三)收益具有双重性
对于国家而言,具有公共性和非经济性的国防收益是主体;对于军工企业而言,其收益要建立在以经济收益为主的基础上。军工企业科技人才的需求、供给、流通和配置,是国家追求国防收益与企业追求经济收益耦合驱动的结果。
(四)人才具有高专用性
军工企业科技人才凝结着部分军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着为军队研制先进和优良武器装备的重任。军工企业科技人才在资源选择上排他性较强,所从事的研究具有保密性和高端性的特点,流入民用领域受到多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