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拥军
(鄢陵县财政局,河南 鄢陵 461200)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年]21号)文件,并要求于2014年1月1日起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财务违规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措施。本文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单位领导层对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刚性认识不足,甚至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抵触情绪。职工也对内部控制管理存在偏见,有的职工认为内部控制由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需要遵循或亲自参与,有的职工把执行部门预算视为单位的内部控制行为。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单位内部控制执行的准则和保障。目前,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许多涉财事项的运作与管理措施仅依据惯例和经验;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过于简单且千篇一律,有的只规定了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和使用方向,制度范围过于狭窄,没有涵盖所有的业务环节;还有一些单位虽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致使制度无法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