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丽
(宝鸡文理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格雷马斯(1917-1993)是法国结构主义文论家,是符号学法国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长期致力于建立一种普遍的符号学理论,在吸收和消化雅各布逊的二元对立原则和亚里士多德逻辑学“对立与否定”的命题与反命题的基础上,格雷马斯深入而又全面地研究了普洛普的故事功能理论和列维·斯特劳斯的“二元论”以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后,他提出“一切语法都或隐或显的呈现出两个组成部分:形态和句法。形态具有分类学特征,其中的各项相互定义;句法是由一系列可操作的规则的集合或者说这些规则对形态的各项进行操作。”[1]这里所指的句法就是话语的深层语法,“深层的语义学与语言显现方面的语义学是不一样的,所以,关于该学科的规划,只能建立在一门意义理论上。阐明获得意义的条件,从中推理出意义的基本结构,然后把该结构当作一套公理系统,这一切都离不开上述规划。”[2]“结构主义语义学中,意义只有通过二元对立才能存在。”[3]格雷马斯用普遍存在的二元对立来探究文本中的意义,发掘事物中的联系和关系,并提出了“角色模式”的理论。即把一个文本中出现的所有人物归结为六种角色:主体、客体、发送者、接受者、帮助者、反对者,它们两两成对。主体是有一定欲望或追求一定目标的人,客体则是主体想要的对象或被追求的目标。主体的意图并不能够直接到达客体,因而发送者会给主体一个契机,缩短主体走向客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