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额诉讼程序

2014-09-21 15:45:24刘文博敦洁
企业导报 2014年12期

刘文博 敦洁

摘 要: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的修改中增加了关于小额诉讼的规定,将小额诉讼程序入法。这对于我国司法实践中,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因为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我们担心小额诉讼及时化解纠纷、避免迟到正义等优势能否发挥。文章认为小额诉讼简易却并不简单。

关键词:小额诉讼;适用范围;诉讼程序;诉讼执行

一、小额诉讼的概念

小额诉讼制度是以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件为对象的一种制度。涉案金额较小是指案件轻微,诉讼标的金额特别小的案件,但它并非专指小额金钱给付请求,还包括请求给付金钱以外的其它替代物的情况。小额事件因其事件特殊性,需适用特殊的程序进行审理,小额诉讼由此而生。

二、小额诉讼的特点

(一)适用范围较为单一。从受理案件的范围来看,主要适用于小额的钱债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第162条的规定,小额诉讼仅由基层人民法院以及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也就是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不能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二是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三是一审案件。

(二)程序简单易用。小额诉讼程序比起简易诉讼程序更加简单、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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