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发展价值是当代国际法的应有价值。《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对于加强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促进全球创新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其满足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发展要求而忽略了使用者合法利益执法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非利好。它超越现行国际标准,会加大发展中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成本。它赋予权利人“信息权”,会增加合法ISP的运营成本,抑制网络产业发展。将无合意破解技术措施的“准备行为”列为制止对象,不符合技术中立原则,不利于技术发展。ACTA没有设定具体且具有强制性质的限制与例外,这可能导致应有的限制与例外在缔约方立法中缺失,导致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最终不利于知识广泛传播、充分使用、持续创新和社会永续发展。
[关键词]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发展价值;反假冒贸易协定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4)07-00-02
[作者简介]谢光旗(1976-),男,湖南耒阳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韩山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学。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2YBXS28。
促进发展是当代国际法的应有价值。2011年,38个国家和地区谈判达成了《反假冒贸易协定》(以下简称“ACTA”),其中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规则被视为ACTA的重大成就之一,它反映了发达国家协调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的新意志。虽然签署方或者否决批准,或者中止批准,但不能作出ACTA不能生效的结论,因为条约的批准程序一般需要较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