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阿姨的维权:道德谴责是终点吗

2014-10-09 12:23狂飞
意林·作文素材 2014年6期
关键词:于正琼瑶无情

狂飞

时文选读

【适用话题】模仿与抄袭 维权 道德与法律

对于琼瑶维权事件,作家闫红评论说:“单是针对人物设置以及‘偷龙转凤‘大奶朝小三泼水这类情节上的模仿,假如这也算抄袭的话,只怕琼瑶自己也逃不了干系……我不觉得这是抄袭,一直以为这就是鸳鸯蝴蝶派的操作模式。首先你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模板,如建筑里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模板选定,接下来是填砖,粉刷,是硬装加软装,窃以为,一个作家的过人之处主要体现在这部分。”“但逐字抄写,或者调换下语序,或者是其他我一时想不出来的抄袭,确实应该追究,若于正是这样,支持琼瑶阿姨维权。”

那么,琼瑶阿姨的维权会成功吗?要在法律上认定于正侵权恐怕很难。“壹读君”评论说:“在我国,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一定独创性的作品,并且只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即关于思想内容的表述。至于作品思想本身和客观事实以及历史资料,则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举个例子,假如琼瑶阿姨写:‘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于正也写:‘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这就是明显的抄袭。但是如果琼瑶奶奶写两个人互相控诉无情残酷无理取闹,于正也写两个人互相控诉无情残酷无理取闹,但是文字改成了‘你对我没感情,你对我太残忍了,你总是没有道理还瞎××,那就不算抄袭。那么,究竟抄了多少才算剽窃呢?很遗憾,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剽窃量的认定依然十分暧昧。在此前涉嫌抄袭的案件中,曾不断有人引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维权。该规定明确规定,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但经查证,该细则早已废止,司法实务中单纯地从量上认定是否构成抄袭已不复存在。”所以,律师才会说,于正不违法,你只能进行道德谴责。

(摘自《南方都市报》

2014年4月18日)

【素材分析】借鉴模仿绝不等于抄袭,一味抄袭他人作品不仅是作者缺乏创新能力的表现,更是对他人版权缺乏尊重的表现,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便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人们也需对此进行道德自律。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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