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视野
基层人大工作与政治文明建设大家谈
钱明龙:人代会票决建议办理是否合适 浙江省松阳县人大常委会钱明龙撰文说,为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某地人大常委会将“一府两院”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提交人代会,由全体代表进行满意度票决。对此,有人认为,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好不好,应该首先征求提议案代表的意见,将议案落实情况直接交由全体代表进行满意度票决的做法,是不合适的,不符合法律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对此,文章认为,纵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好不好,应该征求提议案代表的意见,但人代会在听取审查“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后,由全体代表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的做法也是合适的,而且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新举措,值得提倡。首先,满意度票决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地方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人大代表的义务,也是其履行代表职责之所在;向“一府两院”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既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也是其应有的权利。提出建议既然是人大代表的职权之所在,“一府两院”就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应当本着对人大代表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人代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努力地办理代表建议。为了推进“一府两院”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通过人代会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