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6年的统计,美国全国共有各类水库大坝82000余座,统计在册的大坝达79500余座,其中坝高超过15 m的坝有6950座,超过30 m的坝有1733座。这些大坝中,承担防洪、供水和灌溉的水库大坝所占比例为51%。图1为美国水库大坝建设年代与数量分布情况。
美国大坝的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比较复杂,分为联邦、州和私人企业等几个层级。各联邦机构和各州都有着各自的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行程序和相关的技术文件。美国80%的大坝是由各州的大坝安全办公室负责管理。目前,除了阿拉巴马州,其他各州,包括领地,都建立了大坝安全管理计划。尽管各州在管理程序上有所不同,但管理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①对已建大坝进行安全评价;②对大坝的建设和主要维修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③对大坝进行定期检查;④对新建和在建大坝的施工进行现场监察;⑤评审和审批应急管理计划。
现阶段大坝安全的责任分别由下列部门分担:①联邦政府拥有的大坝由其下属的大坝管理机构管理,如垦务局 (USBR)、陆军工程师团 (USACE)和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 (TVA)等;②非联邦政府所有的、具有水力发电功能的大坝由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 (FERC)管理;③其他用于供水、灌溉等的大坝由各州负责,并依据州大坝安全管理者协会(ASDSO)制定的导则进行管理。
联邦机构共管辖4000余座坝,所占比例不到5%;其余的大坝属非联邦政府管辖,其中多数属于私人所有。
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大坝建设高峰后,美国已经全面进入大坝运行管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