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证券法中的内幕交易认定标准

2014-10-21 19:44:37柴佳宁
华人时刊·下旬刊 2014年5期

柴佳宁

【摘要】内幕交易作为典型的证券欺诈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我国与其他国家都在立法上对内幕交易进行禁止。但是内幕交易成立的认定存在很大的难度。我国证券市场上关于内幕交易认定标准尚不完善,存在不足之处。而英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较为完善,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内幕交易;内幕信息;认定标准;折中知悉标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5-147-02

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乌龙指”事件,在A股市场上产生极大震动,就连从未踏入股票市场的普通民众也有所耳闻。证监会随后将光大证券的行为界定为内幕交易,对包括杨剑波在内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但事情到此远没有结束,2014年年初,杨剑波以证监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4月3日,案件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双方围绕光大“乌龙指”案是否应被判罚为内幕交易展开了三个多小时的激辩,但因案情复杂,经过北京一中院申请并获高院批准,将延期宣判。法院是否会撤销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决定,尚需时间的检验。①那么究竟何谓内幕交易?其认定为何存在如此大的争议呢?

一、内幕交易概述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73条的规定,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75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接着采取了列举形式,并将第67条第2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定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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