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法治中国是我国继法治国家后提出的崭新概念,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思考和新要求。法治中国和法治国家两者之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含义迥然,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属性背景、特色、维度、法治程度等四个方面。认清和辨明二者的关系和区别,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理解,充分把握法治建设新的时代内涵。
关键词 法治国家 法治中国 中国风范 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秦启迪,上海师范大学2013级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理学、法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17-02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这一观点的提出,使得“法治中国”概念由学术命题发展成为主流政治命题,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也使“法治中国”与“平安中国”、“美丽中国”一道组成三位一体的建设格局,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执政的新表述、新理念。 我们在深入学习研究“法治中国”内涵和意义的同时,也应积极与“法治国家”概念结合起来,研究剖析二者间的关系,避免误读和混淆,进而加深认识和理解,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鉴于此,笔者将从两者的基本内涵入手,深入探讨两者的区别所在,为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些许想法和管见。
一、法治中国的基本内涵
“法治中国”一词由“法治”和“中国”所组成。亚里士多德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全面探讨了法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主张,并在其名著《政治学》中对法治作出了明确的定义,这就是“我们应该注意到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循,仍然不能实现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