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情境式教学法运用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2014-10-21 20:08:44袁群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当前,公安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情境式教学法,需要处理好几个关键问题,这就是情境的创设问题、各课程情境式教学模块的设计问题、实训基地的建设问题。在情境式教学法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情境的设计与公安实战用警相衔接、各课程在情境式教学中划分模块设计、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为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提供训练场所,进一步优化公安院校法学实践教学活动。

关键词 公安院校 情境式教学法 法学教育

基金项目: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情境式教学法在公安院校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作者简介:袁群,湖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25-02

情境,又称为教学情境或学习情境,就是具体场合的情形或境况,是学生进行学习的具体的现实环境。情境式教学法亦可称之为实践教学法, 或是体验式教学法。简而言之,便是使学生身临其境,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形象,创设具体的生动的场景, 使其自主自动地强化自己的法律职业者角色, 调动他们的思维, 从而引导学生从整体上理解和运用法律思考、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 。情境式教学理论认为“知识是个体在与环境交互过程中建构的,不是客觀决定的,也不是主观产生的;知识是交互的一种状态而不是事实。” 在公安院校法律课程中应用情境式教学法,需要处理好几个关键问题:情境的具体创设问题、各课程情境式教学模块的设计问题、实训基地的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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