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明智的命名?

2014-10-21 20:13:17王宏哲
时代金融 2014年30期

【摘要】优先股的“优先”除表明这种股票的股息获取在时间上优先于普通股外,在其他方面并不是优先的,所以,这种优先实质上是时间优先和形式优先而已。相比较于债权,优先股对投资者来说,在额外利益的比对上,其比必然好于债权,而且,债权收到的协议保护,优先股是不能企及的;在信用上,债券往往是要高于优先股的;对公司支付而言,优先股比债权会更增加公司的支出成本,所以,尤其相比较于债权,优先股很不“优先”!

【关键词】优先股 普通股 债权 债券 信用

优先股,所谓被发行的优先股票,是一种混合工具,它授予优先股持有人比普通股持有人优先获得股息和偿还本金的权利。它与普通股、借贷和担保一样,是传统的一种公司融资方式。

把优先股作为一种混合工具的分类是基于其特性而为。其准债务特性体现为:向优先股持有者支付固定股息和本金偿还,这些支付类似于为债务而支付利息和本金。其准股票特性体现为:在付清公司税务支出后,从公司利润中支付优先股股息,同样,给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股息也是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付。

一、债权、优先股、普通股权能比较

潜在的优先股股东投资的回报筹划是这样的:他们希望自己的回报要高于公司潜在的债权人,但是比潛在的普通股股东要少一些。这是因为,在清偿时,债权人要优先于优先股股东,而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但是,是否优先股股东获得的回报匹配或超过其期望获得的回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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