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化文
【摘要】建设工程政府质量监督作为一个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不断的改进完善。从监管的质量主体来说,在质量的形成过程中, 对直接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规定的比较明确,但是对间接的主体规定的就不是很全面。从质量监督体系上来说,某些环节还存在着制度的缺陷,比如,监督模式不能适应目前的发展形式,监督执法力度不够,监督范围存在问题等,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是迫切需要分析的问题。因此,文章通过下文,以甲方的角度出发,对于这方面的工作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阐述。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
0 引言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物质基础的各种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总称,其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还具有严格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对社会的一种承诺,既要按时完成,又要满足既定的质量目标。建设工程质量是生产技术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并且在不断的再认识中深化,除了建筑工程本身的物理质量要求, 还包括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工程整体的工作质量和管理。
建设工程除了具备普通的价值属性,还具有独特的特征:①建设工程具有公共安全性。建设工程的公共安全性指工程完成后除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外,还要避免其对人身和社会造成危害。②建设工程具有适用性,即建设工程需要满足一定的目的要求,例如,住房建筑在完成后要满足业主的生活需要;……